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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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方很偏,前不着村后不着店,买个东西要到市区!酒店没有午餐,外卖也送不到那地方。周边树多绿化好,如果不是有景点那就是个鸟不拉屎的荒野。服务态度很差,很懒散,没有主动打招呼从头到尾也都板着脸,还有服务员拿着房卡随随便便就开门进来了也不敲个门,居然跟我说走错房间!住的也不好,打开窗根本没有看到大家说的什么太湖而是一个施工场地,桌子上一层灰,床上还有头发,浴帽从盒子里拆出来就看到上面好几个破洞,真的是很无语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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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店在装修,价廉物美!不错,服务得跟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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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边吃饭的地方都没有,酒店服务太差,还没到点就崔着退房,房间的床单两三天都没换